温湿度的调节处理
为了评价包装件或包装容器性能或质量优劣,评价包装件与包装容器对流通环境的适应性和对被包装物的保护效能,在模拟流通环境的机械或气候因素作用的实验前,为了减少或消除实验场地、实验前包装件、包装容器所经受的温湿度条件的影响,往往对包装件或包装容器先进行规定温湿度条件的调节处理,然后再进行有关机械或气候环境参数作用实验。这样可提高实验结果的再现性和重复性,可提高同一类包装所进行的同类实验结果的可比性。
在对同类包装件或包装容器进行质量检验时,一般取标准大气条件(通常温度为20℃,相对湿度为65%)进行温湿度调节处理,然后再进行单项实验,以保证实验结果的可比性,提高实验结果的再现性和重复性。
在模拟包装件储运地区的温湿度气候条件的情况下,由于世界范围的气候条件南北是相异的,因而对包装件的影响相差很大。为了标准化,将世界范围内的温度湿度自然气候条件,根据包装储运地区的特点归并成几种典型的标准条件(见表1),这样包装件在不同气候地区的储运时就可以从这些标准温湿度条件中选择一种接近其实际储运地区的温湿度气候条件,来对包装件进行调节处理,并在此条件下进行有关机械或气候因素作用的实验,这样就能使结果符合或接近实际真实情况。
表1 调节处理的典型温湿度条件
条件 |
温度(℃) |
相对湿度 (%) |
条件 |
温度(℃) |
相对湿度 (%) |
1 |
-55 |
—— |
5 |
20 |
65 |
2 |
-35 |
—— |
6 |
20 |
90 |
3 |
-18 |
—— |
7 |
40 |
85 |
4 |
5 |
85 |
8 |
55 |
30 |
若包装件的实际流通领域比较宽广,途径的气候范围或区域比较大,则可选定一种以上的温湿度处理条件来对实验样品进行调节处理,但这时需要准备一组以上的样品组,对各样品进行相应单项(机械的或气候的)实验,以检查包装件在不同气候或机械环境下的性能。
温湿度调节处理实验的方法如下:
1.把已经准备好的实验样品放在温湿度箱(室)的工作空间内,将实验样品架空放置,使其顶面、四周及至少75%的底部面积能。自由地与温湿度调节处理的空气相接触。
2.按照预定的温湿度调节处理条件和时间,对实验样品进行调节处理。温湿度调节处理时间可选择4、8、16、34、48、72h或者7、14、21、28d。处理时间从达到指定条件1h后算起。
3.在调节处理过程中不允许有冷凝水滴落到实验样品上。
4.如果实验样品是用具有滞后现象的材料制作的,如纤维板,则可能需要在温湿度调节处理前先进行干燥处理。做法是:将实验样品放在干燥箱内,进行至少24h的干燥,这样当其被转移到规定条件下时,实验样品可通过吸收潮气而达到接近平衡。当规定的相对湿度不大于40%时,就不作干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