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是:首页 资料中心 > > 管理知识

企业从政府取得的奖励、扶持资金是否纳税
0
已有 0人评分
评论/评分
所需包装币:0 下载次数:0
上传时间:
2013-12-31 11:39:00
0
分享到:
资源简介

企业从政府取得的奖励、扶持资金是否纳税

 

问:企业政府取得的奖励、扶持资金是否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

信息来源:慧聪印刷网

学习资料评论
评分: 力荐 推荐 还行 一般 较差 很差
您还看过
看过此资料的还看过

©2008-2013   s8p.cn  包装地带网

备案号:粤ICP备12015855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