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目的
加强公司所辖区域的财产、人员等安全管理。
l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部所辖区域。
l 职责
一、来访人员管理
1、 任何来访人员进入公司、须在来访登记处进行登记,离开本公司时,必须由办公室签注的放行条,并对其核实货物与申请内容是否相符、手续完善后、予以放行。
2、 凡来访人员不可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进入公司。
3、 无明确探访对象的人员、在未明白来意之前、不得让其进入公司。
4、 所有推销、收破烂等闲杂人员、未经办公室允许、不得进入公司。
5、 当班人员不得无故私自离岗,定期厂区巡检,针对天气突发情况要关好门、窗等。
6、 所有本公司人员须佩带本公司厂牌进入公司大门,无厂牌或遗失者须查实后方可让其进入,并让其尽快补办,员工离开公司辖区时(辞工、被公司解雇的员工搬出宿舍行李者,须持有办公室开具的行李放行证明)、如有必要、应进行安全检查。内部员工在辖区内各项活动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安员在各自工作岗位范围有权指出员工各种违章违纪现象。
7、 密切监视、熟练操作消防控制、及时处理火警、故障信号、并做好记录。通过监视器密切监视出入公司人员情况、发现可疑问及时通知附近有关人员注意和处理、并记录在案。
8、 认真做好保安、保洁管理工作,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记录。
9、 保安当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或发现纠纷事件应及时与相关管理者联系,对纠纷事件、保安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
10、 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况严重的可直接与公安机关部门联系。
11、 质量记录和表格
《紧急事件处理记录表》 《来访人员情况登记表》
《临时出入证》 《放行条》 《值班记录表》
希望大家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者均以《人事管理规章》条例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