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是:首页 资料中心 > > ISO14001程序文件
污染控制程序
1. 0目的
对本公司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等对环境造成直接污染的污染物产生的有关活动、产品、服务进行控制,特制定本程序。
2. 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区域内与污染物产生有关的各项活动、产品、服务的控制。
3. 0职责
3.1. 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对本公司生产区域内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实行总体管理和控制,并负责定期组织检查、监测。
3.2. 各相关部门负责对责任/作业区内的污染物实施控制。
4. 0工作程序
4.1. 本公司将尽可能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使用对环境友好的原材料或物质,并全力减少废物的生成。将对环境的排放和弃置污染控制在最小。
4.2. 废水管理
4.2.1.后勤部掌握本公司污水排向,组织绘制/更新污水管网图。
4.2.2.设计排水系统时,必须雨、污水分流。
4.2.3.厕所污水应先经化粪池处理,再排往市政管网。
4.2.4.禁止使用含磷洗涤品。
4.2.5.饭堂污水集中处置。
4.2.6.生产污水须直送污水处理站处理。
4.2.7.由后勤部组织对化粪池按期清理并记录于“化粪池清理记录表”。
4.2.8.所有雨水排口、生活污水排口禁止人为排入矿物油或其他有机溶剂。
a) 对发电机、空压机、水泵、空调机组等所有机器设备,由工程部负责定期巡检,以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b)生产中或设施运行、维护中产生的废油必须集中存放于专门容器中,确定无法资源化使用后,由后勤部负责统一交给有资格的机构处置。
4.3. 废气的管理
4.3.1.公司区内废气排放主要有:
a) 燃油锅炉工作时排出的烟气;
b)备用发电机工作时排出的烟气;
c) 汽车尾气排放;
d)食堂油烟排放。
4.3.2.所有废气排放必须为有组织排放,并且均应符合相应国家环保标准的要求。对可能危害人员健康安全的车间内淀粉粉尘等环节,本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当事部门对不能满足环保标准的废气排放,应及时报管理者代表及经理层,由管理者代表组织相应人员制订相应的环境管理方案进行专项治理。
4.3.3.对汽车尾气的管理,监测由深圳市车管所检测中心统一管理。对进入公司区范围内的本公司内或相关方汽车,要求其停车后尽快关闭引擎,减少尾气排放。
4.3.4.当有新、改、扩建项目时,要注意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杜绝无组织排放,所有废气排放烟囱高度按国家标准要求设计。
4.4. 噪声的管理
4.4.1.本公司内主要环境噪声源有:
b)车间换气风机的噪音;
c) 备用发电机启动所发出的噪音;
d)车辆噪音(含内、外部车辆)。
4.4.2.所有的噪声排放均应符合相应环保标准的要求,对不能满足标准要求的噪声排放,管理者代表应组织相应人员制订环境管理方案且已按方案实施,保证噪声排放的合法性。
4.4.3.对汽车噪声,将按深圳市有关交通法规要求实施。进入公司区范围内的汽车,禁止鸣放喇叭。
4.5. 对固体废弃物的管理按《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程序》执行。
4.6. 后勤部确保各部门按本公司环境监测计划实施定期监测,对监测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
4.7. 对可能产生较大污染的工序、岗位,如污水处理、烟气处理等,应设立必要的文件化环境控制操作规程。
4.8. 由环境管理代表每月组织一次各类污染物控制情况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于“污染物控制检查表”中,必要时启动《纠正和预防控制程序》。
5. 0相关文件
5.1. 固体废弃物控制程序OP35
5.2. 纠正和预防控制程序OP31
6.0相关记录
6.1污染物控制检查表RE-OP39-01
6.2化粪池清理记录表 RE-OP3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