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管制程序
1. 目的:
确保客户直接提供的原始样品及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资料和本公司依照客户要求或签定样品试制的样品均能得到妥善保管。
2. 适用范围:
2.1客户直接提供的样品管理。
2.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资料管理。
2.3本公司试制的样品管理。
2.4量产时首件OK样的管理。
3. 权责:
3.1客户直接提供样品的接收、初审、登记及存档:生管部、版房。
3.2供应商提供样品的接收、审查及资料存档:版房。
4. 名词定义:(无)
5. 作业程序:
5.1生管部接到客户图纸、色稿等样品时与版房一起审查客户要求是否明确,确保无误后,由版房登记于“客户原始样品一览表”,并作好标识。
5.2 版房每次拼版完毕,在晒版时须填写“晒版时间记录”,以作日后数据参考用。
5.2生管部根据客户要求,通知相关生产部门试制、生产,样品的试制、确认按《新产品确认程序》办理。
5.3如客户要求样品更改时,生管部按客户要求重新制样,并交客户确认。待客户确认后,登记于“客户确认样品一览表”,通知量产,未经客户确认,不得量产。
5.4量产时首件样本的确认必须由相关部门的品管PQC根据客户样本确认,制程中的半成品首件OK样留样由PQC及生产车间依客户或生产日期保存,保存三个月后,自行处理。
5.5每次出样交客户确认后,版房都须留样,作好标识填好“出样保证表”,并存档,存档之样品要分客户存放编号,贴“样品标识单”(注明样品编号、MS NO.、客户、品名、、制作、确认、确认日期、复检)。
5.6品管PQC根据客户确认之样品选取合格样,在合格样上签名,并作为品质对比样品。品质对比样保存期限由各部门自定,只作参考样。
5.7所有样品须一年一次检查,以确保留存还是更新。记录于“样品检查记录表”上。
5.8任何生产车间不得私自更改样品,样品的遗失、损毁,必须向签发部门报告申请补发。
5.9样本的使用目的:生产参考及PQC检验用。
6.参考文件:
6.1《新产品确认程序》
7.记录: 保存地点 保存时间 附件序号
7.1客户原始样品一览表 (FM-PMD-01/A0) 版房 二年半 附件一
7.2出样保证表 (FM-PMD-02/A0) 版房 一年 附件二
7.3客户确认样品一览表 (FM-PMD-03/A0) 版房 一年 附件三
7.4样品检查记录表 (FM-PMD-04/A0) 版房 一年 附件四
7.5样品标识单 (FM-PMD-05/A0) 版房 永久 附件五
7.6晒版时间记录 (FM-PMD-06/A0) 版房 永久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