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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纸业排污,被连罚三次,最多一次80万元

日期:2018-05-15 10:24:46 点击:2242次

今日,莱芜市环保局公布关于山东百伦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百伦纸业)排污问题的行政处罚文书。记者初步统计,2018年以来,山东百伦纸业受到总计3次行政处罚,处罚事由涉及不缴纳排污费、超标排污、无证排污等。其中仅无证排污一项的罚款金额就高达80万元。


据行政处罚文书显示,2018年1月,莱芜市环境保护局依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369号)第二十一条对山东百伦纸业逾期不缴纳排污费一案作出罚款30.0396万元的处罚。


3月,山东百伦纸业又因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无证排污被罚款。莱芜市环境保护局对山东百伦纸业涉嫌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修订,2008年6月1日实施)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罚款2.5632万元。


山东百伦纸业因无证排污,莱芜市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修订,2018年1月实施)第八十三条第一项,对其处以罚款80万元的处罚。


根据网上公开资料,山东百伦纸业的前身是曾经闻名全国的山东泰山纸业有限公司,坐落于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境内,曾经拥有6000名员工,是山东省造纸十强、中国造纸百强企业。公司占地面积45万平方米,总资产14亿元,年产机制纸30万吨。2010年8月18日被“依法”破产,2010年12月20日,企业资产被“拍卖”,山东泰丰纺织集团以6.5亿元人民币全盘收购泰山纸业的所有资产,并将其更名为山东百伦纸业。


而在2017年12月,百伦纸业因确认你公司现有的9台1760型纸机,其中5台有环评手续,4台没有环评手续,即2#、7#、8#、9#1760型纸机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而被环保部门处以20万元的巨额罚款。


● 注:内容整合自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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