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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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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8 1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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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SA8000

社会责任国际标准(SA8000)

(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

1、   目的与范围

      本标准规定公司应该遵守的社会责任,以帮助公司:

1.1.   发展、维持和加强公司的政策和程序,在公司可以控制或影响的范围内,管理有关社会责任的议题;

1.2.   证明公司的政策、程序和措施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的规定具有普遍适用性,不受地域、产业类别和公司规模的限制。

2、   标准的要点及解释

公司应该遵守国家和其它适用的法律、公司签署的其它规章和本标准。当国家和其它运用的法律、公司签署的规章和本标准所规范的问题相同时,应该采用其中最严格的条款。

公司也应该尊重下列国际协议的原则: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29条和105条(强迫性和奴役性劳动)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87条(组织工会的自由)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98条(集体谈判的权利)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100条和第111条(男女同工同酬;歧视)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135条(工人代表公约)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138条和建议条款第146条(最低年龄和建议)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155条和建议条款第164条(职业安全和健康)OHSMS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159条(职业训练与聘用/伤残人士)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177条(家庭工作)

全球人权宣言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

3、   定义

3.1. 公司:任何负责实施本标准中各项规定的组织或企业的整体,包括公事所有员工(即董事、决策阶层、经理、监督和非管理人员,不论是直接聘用、签约的或以其它方式代表公司的人)。

3.2. 供应商:提供和给公司的实体,它所提供的货和/或服务构成公司生产的货物和服务的一部份,或被利用来生产公司的货物或服务的一部份,或被利用来生产供应商或公司的货物和/或服务。

3.3. 分包商:直接或间接提代货物和/或服务给供应商中的实体,它所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构成供应商或服务构成供应商或公司生产的货物或服务的一部分,或被利用来生产供应商或公司的货物和/服务。

3.4.补救行动:补救不符合事项的行动。

3.5.纠正行动:防止不符合事项再度发生的行动。

3.6.利益团体:关心公司的社会表现或受到公司社会表现所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3.7.儿童:任何不满十五周岁的人。如果当地法律规定最低工作年龄或强制教年龄高于十五岁,则用法律规定的较高年龄。如果当地法律规定最低工作年龄是十四岁,符合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138条有关发展中国家的例外规定,则采用法律规定的较低年龄。

3.8.未成年工: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周岁的工人。

3.9.童工:任何属于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的人所从事的劳动,除非符合国际劳工组织建设条款第146条。

3.10.强迫性劳动:在惩罚的威胁下所榨取的非志愿性的工作或服务。

3.11.拯救儿童:为了保障曾经担任童工普遭遣散的儿童安全,教育和发展,而采取的所有必要的支援和行动。

4、   社会责任的规定

  4.1.童工

准则:

4.1.1. 公司不可招用童工或支持招用童工的行为。

4.1.2. 公司应该建立、记录、维持有关拯救童工的政策和程序,和有效地传达这些政策和程序给员工和其利益团体,并且应该提供足够的支援来促使童工接受学校教育,直到他们超过儿童年龄为止。

4.1.3. 公司应该建立、记录、维持有关推广童工教育和未成年工教育的政策和程序,并且有效地传达这些政策和程序给员工和其它利益团体。这些政策程序规定下的儿童必须符合国际劳工组织建议条款第146条,未成年则属于当地强制教育法律规定下的年龄或正在求学当中。政策和程序应该包括具体措施来确保在上课时间内不招用童工或未成年工,而且童工和未成年工的每日交通(来回工作地点和学校)、上学和工作时间加起来不得过十小时。

4.1.4. 公司不可置儿童或未成年工人于工作环境内外任何具危险性、不安全性或不健康的情况下。

  4.2. 强迫性劳动

准则:

4.2.1. 公司不可有(或支持)强迫性劳动的行为,也不可要求受聘的员工存放押金或身份证于公司。

  4.3. 健康与安全

准则:

4.3.1公司应该考虑到工业中普遍认知的危险和任何特定的危险,而提供一个健康与安全的工作环境,并且采取适应的步骤,来防范因工作而产生的、跟工作有关的或工作当中发生的意外和伤害,在合理实施范围内,尽量减少工作环境中固有的危险原因。

4.3.2 公司应该指定一个高级管理代表,来负责所有员工的健康与安全,并且负责实施本标准中有关健康与安全的规定。

4.3.3 公司应该确保所有员工都接受定期的和有记录的健康与安全训练,并为新进和调职员工重复举办这项训练。

4.3.4 公司应该建立系统检查、防范可能危害员工健康与安全的隐患或采用相应对策。

4.3.5 公司应该提供所有员工干净的卫生间、可饮用的水,在适当的情况下,并提供员工储藏食物的卫生设备。

4.3.6 如果公司提供员工宿舍,应该确保宿舍干净、安全、并能满足员工的基本需求。

 4.4 组织工会的自由与集体谈判的权利

准则

4.4.1 公司应该尊重所有员工自由成立和参加工会,以及集体谈判的权利。

4.4.2 当自由组织工会和集体谈判的权利受到法律限制的时候,公司应该协助员工采用类似的方法来达到独立和自由的联合和谈判的目的。

4.4.3 公事应该确保工会代表不受歧视,并且在工作环境中能够接触工会的会员。

  4.5歧视

准则:

4.5.1公司在聘用、报酬、训练机会、升级、解聘或退休等事务上,不可从事或支持任何基于种族、社会阶级、国籍、宗教、残疾、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关系的歧视行为。

4.5.2 公司不可干涉员工遵奉涉及种族、社会阶级、国籍、宗教、残疾、性别取向和工会的信条、规范或要求的权利。

4.5.3 公司不可带有强迫性、威胁性、凌辰性或剥削性侵犯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实际的接触。

 4.6 惩罚性措施

准则:

4.6.1 公司不可从事或支持肉体上惩罚、心理或生理上的压制、和语言上的凌辰。

 4.7 工作时间

准则

4.7.1 公司应该遵守法律规定下的合乎产业标准的工作时间:在任何情况下,不可经常要求员工一个星期内的工作时间超过四十八小时,并且应该确保员工每七天之内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时间。

4.7.2 公司应该确保每一员工的加班加点时间工作(一星期超过四十八小时)一星期不得超过十二小时。除非在特殊和短期的业务情形之下,公司为应要求员工加班加点,并且应该无例外地对加班加点支付出加班津贴。

 4.8 公司报酬

准则:

4.8.1 公司应该确保所支付的标准工作星期的工资至少能够达到法律或产业仙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而且它支付的工资应该总是足以满足员工的的基本需求,和提供一些可随意支配的收入。

4.8.2 公司应该确保不会为了惩罚的目的而扣减工资,并且确保定期和清楚地列明工资和福利的构成成份,公司也应该确保它所支付的工资和福利完全符合所适用的法律,而且报酬支付的形式,无论是现金或支票,都应方便工人。

4.8.3 公司不可采用纯劳务性质的合约安排和虚假的日见习期办法,来逃避劳工法和社会安全法规中的公司对员工应当的义务。

 4.9 管理系统

准则:

4.9.1 政策

管理高层应该制定有关社会责任和劳动条件的公司政策,以确保这个政策:

     4.9.1.1 包括对符合本标准内所规定的承诺言;

     4.9.1.2 包括对遵守国家和其它适用法律、公司签署的其它规章,和对尊重国际协议和其解释(如第2部份所列)的承诺;

     4.9.1.3 包含对不断改善的承诺;

     4.9.1.4 有效的记录、实施、维持和传达这个政策,并且采用一种容易理解的形式,供所有员工随时取阅,所有员工要包括董事、决策阶层、经理、监督和非管理人员,不论是直接雇用包括董事、决策阶层、经理、监督和非管理人员,还是直接雇用、合约性持或用其它方式代表公司的人;

    4.9.1.5 对公众公开

4.9.2 管理评核

     管理高层应该定期评审公司的政策、程序和表现结果,本标准和公司签署的其它规章,判定其是否充分;合适和持续有效。在必要的时候,应该做系统的修正和改进。

4.9.3 公司代表

  4.9.3.1 公司应该指定一个高层管理代表,不论他在公司是否担负其它任务,来负责确保公司达到本标准中的规定。

  4.9.3.2 公司应该协助非管理阶层的员工从所属部门中选出代表,以便与高层经理就本标准规定的事项进行沟通。

   4.9.4 计划与实施

4.9.4.1 公司应该确保组织中每一个层次皆能了解和实施本标准的规定;它可以采用的方法应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明确地界定作用,责任和职权;

在招用之初,训练新进或临时的员工;

为现员工提供定期训练和继续教育计划;

持续监督相关活动和成效,证明所实施的系统是否有效地达到公司政策和本标准的规定。

4.9.4.2 公司应该建立和维持适当的程序,根据供应商达到本标准的能力,来评估和挑选供应商。

4.9.4.3 公司应该维持适当的记录,记载供应商对社会责任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供应商的许诺:

符合本标准的所有规定(包括本条规定);

参加公司的要求监督活动;

及时补救任何违反本标准规定的事项;

************************************************

4.9.※核实渠道

    如果合同有此要求,公司应该对利益团体提供合理的资料和取得资料的渠道以核实公司是否符合本标准规定;如果合同中有进一步的要求,公司应该透过采购合同条文,要求供应商和分包商提供以上相同渠道和安排。

4.9.※记录

     公司应该维持适当的记录,证明公司符合本标准中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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