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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罐包装再起波澜:王老吉再告5家加多宝索赔15亿

日期:2015-07-08 08:00:08 点击:2990次




被誉为“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的王老吉加多宝“红罐案”二审还没有明确结果,王老吉又把加多宝告了。

原来这件没有终审的案子,王老吉只告了加多宝的母公司鸿道集团和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而加多宝在中国境内有6家经营主体在经营,所以这次,王老吉一口气把另外5家公司一起告上法庭。

白云山7月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广药集团已于2015年6月26日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管辖地法院对5家加多宝公司提起诉讼,总索赔金额为15亿元。广药集团近日收到起诉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的案件受理通知书。

记者从王老吉方面获悉,针对剩余2家加多宝的侵权诉讼也在进行中。王老吉方面表示,目前市面上流通的2000万件加多宝红罐侵权产品中大部分系这5家加多宝公司生产。

根据公告,广药集团起诉加多宝赔偿经济损失3亿元人民币(5家公司共计15亿元)、合理维权费用100万元和全部诉讼费用。并要求加多宝在央视、省级电视台、报刊及官网连续6个月公开发布声明,澄清事实,消除影响。

广药集团起诉要求这5家加多宝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和“王老吉”相似的包装;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带有“王老吉”特有包装或相似包装的产品;立即销毁全部库存;立即停止使用并移除或销毁所有载有被控侵权产品的广告及各种介绍、宣传材料。

2014年12月19日,广东高院一审判定红罐凉茶装潢所有权归属王老吉,加多宝凉茶外包装构成对王老吉的侵权。判定加多宝赔偿王老吉1.5亿元经济损失和合理维权费用26万元,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与王老吉红罐凉茶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包装装潢的产品等。

加多宝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15年6月16日,这件“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二审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值得注意的是,加多宝一审败诉以后立即“换装”,推出了加多宝“金罐”包装,用的理由是“庆祝2014年再次销量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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