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观天下]包装厂老板欠80万工资跑路,员工苦讨两年未果

发布日期:2016-07-08 文章来源:包装地带
  


2016-07-07 关国平

7月5日,位于武大郎的故乡山东阳谷的东紫包装有限公司大门口,一大群讨薪员工打着“东紫包装还工人血汗钱”的白色横幅,追讨两年前被拖欠的工资。


据现场讨薪员工讲述,东紫包装老板跑路已经两周年了,欠下百十号工人80万元工资至今未付。由于久拖不决,求告无门,一向颇具隐忍精神的山东老乡们也爆发了,他们到工厂大门和政府有关部门拉横幅讨要工资。


员工表示:“两年了,东紫包装欠钱不还,有天理不,找劳动局让去法院,法院又推迟!去拉东西,法院派出所都去了,说犯法。工人们辛苦挣钱容易吗?有人管不,希望政府部门帮帮我们!”


经查询,阳谷东紫包装有限公司位于阳谷县定水镇,是一家以设计印刷、复合纸罐、冷冲、铁盖、铝盖、注塑、纸箱制作、纸木礼盒、机模制作等为一体的综合型现代化大型企业,其主打产品为精美复合纸罐。

2014年7月,公司资金链断裂,老板小陈不知所踪,并欠近百人80万元工资和大量债务。老板跑路后,法院对厂房及设备进行了查封。2015年,曾经有三个合伙人接管了该公司,但是订单一直不稳定,经营状况不佳。


由于工资久拖不决,政府部门又相互踢皮球,员工们也曾经想过拉设备抵债,但法院和派出所迅速出动予以制止,并声称这是违法行为。


面对如此情况,员工们究竟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为此小编请教了广东颖诚律师事务所的成杰律师,下面来看一看律师说法: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破产或倒闭,企业资产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须优先清偿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东紫包装的员工在老板跑路后应该立即启动劳动争议仲裁、民事起诉、申请强制执行的司法程序。如果劳动者不去走司法程序,除非行政部门协调有关单位(例如厂房业主或当地村委会等)垫付劳动者的工资,否则任何行政部门是无法实施优先清偿工资的。 如果员工们已经通过劳动仲裁,并提交给了法院,法院一直未能解决,那就只有走信访这一途径了。




若有劳动纠纷事项需要咨询了解,可登录成杰律师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chengjie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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