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发布公告称,经北京市丰台区国税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北京x辉印刷有限公司在2013年01月0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31.83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北京X辉印刷有限公司被处以追缴税款131.83万元的行政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以来,我国税务部门对印刷企业纳税查处越来越频密,因各种不规范操作导致的重罚也非常惨痛。
3月20日,武汉国税发布一篇名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武汉吉x纸业有限公司)》的公告,经过调查,武汉国税将武汉吉x纸业公司开具75份价税合计8737614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定性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公司追缴2016 年 5 月增值税税款84.8万元,少缴税款定性为偷税。
2017年1月,广东潮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潮安区远x包装材料厂(以下简称“远大包装厂”)纳税情况实施检查。经查,远x包装厂存在以现金结算,隐匿销售收入的偷税违法行为,查补入库税款、罚款和加收滞纳金合计金额120.7万元。该厂老板追悔莫及,为少缴税款铤而走险,却付出沉重代价,得不偿失。
郑重提醒,现在税务的监管越来越规范严格了,无论老板们有多忙,务必要规范操作,以免为企业带来更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