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院查明,飞凤公司于2004年4月20日经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经营范围为:生产涂布白板纸、涂布白卡纸;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废纸的进口与批发(上述涉及配额、许可证及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浙江正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19日出借给被申请人飞凤公司25万元,经催讨至今未还。浙江正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专项审计报告(初稿)显示,该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法院认为,浙江正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飞凤公司享有债权,浙江正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具备申请破产重整的主体资格。飞凤公司系企业法人,目前对外负有巨额债务,已不能清偿到债务,但其具有通过重整获得新生的可能性,故正大控股向本院申请对飞凤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符合法律规定。
杭州富泰飞凤纸业有限公司的住所地在富阳市,且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浙立他字第6号函,同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请示,飞凤公司破产重整案指定本院管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受理申请人浙江正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杭州富泰飞凤纸业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
果真是一分钱难倒英雄汉!一家注册资金500万美元的造纸企业因为区区25万元欠债被逼破产重组,也真够奇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