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某公司叉车司机的唐某,职责是负责货物运输、保障货物安全,却动起了歪心思,盗卖公司纸品12卷价值十余万。日前,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盗窃案进行了审理,被告人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14年,被告人唐某入职常德JD科技公司,系该公司叉、抱车司机,负责货物上下车,安全及时完成运输任务。2015年6月底的一天,唐某联系在其公司运输过货物的谭某,告知其公司有纸要卖。谭某便联系货车司机龙某来到常德JD科技公司租用的仓库,由唐某乘仓库保管不备拿仓库钥匙后开叉车进入仓库,用叉车将6卷PTE碎花镭射转移银卡纸装上货车。后谭某将6卷PTE碎花镭射转移银卡纸卖给从事废品收购的熊某,得款人民币5000元,唐某从谭某处得款人民币4000元。2015年7月初的一天,被告人唐某再次联系谭某,告知其有纸要卖。随后谭某联系龙某的货车来到上次拉货的地点。由唐某拿仓库钥匙后开叉车进入仓库,用叉车将6卷PTE碎花镭射转移银卡纸装上货车。后谭某将6卷PTE碎花镭射转移银卡纸卖给熊某,得款人民币7000元,唐某从谭某处得款人民币4000元。
经鉴定,PTE碎花镭射转移银卡纸合格品3卷1.605吨,价值为人民币33304元;不合格品为9卷4.815吨,价值为人民币84927元,以上纸品价值合计人民币118231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从熊某的废品店处扣押PTE碎花镭射转移银卡纸12卷,现已发还给被害单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