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起,福建漳州水源水质状况、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都要按季度及时向社会公开。26日,漳州市政府出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漳州要力争到2020年,全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污染严重水体及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黑臭水体大幅度减少,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及主要湖泊生态环境稳中趋好;到2030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市级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水源水质状况、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自2018年起,县级以上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
另外,在2016年底前,漳州将全部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