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市环保局对环境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已公布,8个企业及个人因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挨罚,涉及行业包括纸业、轮胎、电子、医疗等,合计罚款58万元。
其中,潍坊龙山轮胎有限公司、潍坊仁德医院各因存在两项环境违法行为,分别被处罚款23万元、6万元;潍坊新港电子有限公司因存在三项环境违法行为,累计被罚14万元。
在被处罚的这8个企业及个人当中,潍坊有军纸业有限公司、王彦彦(潍坊高新区诚益纸箱厂)、赵国涛(潍坊高新区永旺纸箱厂)分别因年产100万件、120万件、80万件纸箱项目未依法填报备案环评文件擅自投入生产,各被处罚款1万元;王海英(昌邑市弘祥羽毛加工厂)因涉嫌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排放水污染物,被处罚款10万元;潍坊市市立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因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建设,被处罚款2万元。
其中,潍坊龙山轮胎有限公司因涉嫌两项环境违法行为被罚,分别是:涉嫌危废库未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案被处罚款3万元;涉嫌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案,被处罚款20万元。
潍坊仁德医院也因涉嫌两项环境违法行为被罚,分别是:未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案处以罚款3万元;未制定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处以罚款3万元。
另外,潍坊新港电子有限公司因涉嫌三项环境违法行为被罚,分别是:涉嫌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案,处以罚款3万元;涉嫌未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案,处以罚款3万元;涉嫌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案,处以罚款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