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8日讯 近日,苏州工业园区海关关员对某公司出口的70%异丙醇预湿擦拭布实施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时,发现20箱货物中有3箱包装存在少量液体渗漏。依据相关规定,当即判定该批危险货物包装不合格,出具不合格通知书,不予出境。
▲图为苏州工业园区海关工作人员对园区某企业出口危险品进行现场查验
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毒害、放射性辐射等危及人类生命与财产安全的物质。本次查验的70%异丙醇预湿擦拭布中含有易燃液体,异丙醇在常温下即可引火燃烧,其蒸汽与空气混合易形成爆炸混合物。
▲图为苏州工业园区海关查出渗液危险货物包装
据该关现场查验关员介绍,出口危险货物一般要经过多道环节,路途遥远,运输周期长,它的包装容器直接影响到危险货物的安全运输和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及SN/T0370.3-2012的相关规定,均对危险货物包装有明确的要求。该关随后指导企业按相关要求实施整改,待整改合格后方能予以出口。
▲图为苏州工业园区海关查出出口危险品渗液包装
苏州工业园区海关提醒企业出口危险货物时,应严格遵循有关国际危险货物规定要求,切实保证危险货物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等环节的安全。危险品出口企业一方面要切实履行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制度建设和人员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避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另一方面要主动跟踪国内外的新标准、新要求,确保产品安全、顺利出口。(金良 张敏 胡蓉榕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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