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们都会遇到过一两个“无赖”。
就是曾经向你借过钱,
但当你让他还时,迟迟不肯还。
甚至你电话讨债时,他还比你更不耐烦:
“不就是借你点钱吗?你烦不烦呐?”
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白云区钟落潭镇的谢老板
现在就遇到这样的糟心事!
虽然自己是个老板,
但是老板也有难言之隐啊!
自家客户拿了货不给钱并且一拖再拖,
这可急坏了谢老板!
自己的工厂已经发不出工资了!
小老板吐苦水:现在生意太难做
有人说:“小老板在愁 、中老板在挺、大老板咬着牙夜夜难眠、这就是我们的2018!”这话可能说得有点严重,但是这几年,老板们的确不容易:
每天一睁眼便是各种成本开支,每个月面对山一样的薪资税费。而收入呢,捉襟见肘,入不敷出是常态,殚精竭虑焦头烂额常常得到的却是一堆应收账款。
白云区钟落潭镇的谢老板就是做纸箱厂生意的小老板,自己开了一间纸箱厂,一直以来主要是给各种下游企业订做包装箱。本来厂子开得好好的,没想到近两年却频频遭遇拖欠货款的事情,搞到现在自己资金链都断了,现在只能遣散工人停工待产。
谢老板数了一下,从香港老板到内地江西、湖南等地的老乡“朋友”,三年来一共有五六位客户成了老赖,多则十几万、少则一两万,总共拖了他四、五十万的货款不给!
已处停工状态的纸箱厂
小本生意难做,特别是一般制造业。用这张图来形容谢老板现在的处境也不为过:
谢老板尤其对一位姓邓的湖南鞋厂老板切齿痛恨。这位爷虽然拖的货款总数不多,只有两三万,可情形实在可恨。打2015年4月起先后近十宗订单,各种理由拖欠不结账,还习惯扮诚恳讲情谊:谈钱?那多伤感情啊!
谢老板的信任和耐心就这样一点点耗尽,直到最后,这位邓爷干脆耍起了赖皮。
那么,面对这起生意场上常见多发的小额债务纠纷,哪位公益大状会挺身而出、出手相助呢?
拿出账本去讨债,不料……
在了解了事情的基本经过之后,周律师开始仔细研究谢先生准备好的相关证据。谢老板说这一沓的资料就是三年来纸箱厂给邓老板鞋厂的发货单,都是未结款,先后差不多有十单左右。
而这些单据并不是全部,还有一次价值数千元的货,邓老板收到之后却说印错了没给钱,可事实上那批纸箱邓老板并没有退回,而是用掉了。
仔细查看后,周律师发现了一个问题:这些收货单上的签收人不断变化,先后有五六个不同的签名,并且还没加盖公章。看到这周律师忍不住提醒谢先生每次交易都要签合同,收货人也应由对方书面指定。如果由于休假、辞职等原因出现收货人变化,也需要由对方公司书面予以说明确认。这是确保自身交易安全的规范做法,不能因为嫌麻烦或者“信朋友”就简单pass掉。
此时,谢先生还补充了一个细节,说这位邓老板原来的鞋厂已经停了,现在他又与人合伙开了另一家。但谢老板坚信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因为他查到这家新厂还在旧厂原地。
可是经验丰富的周律师立即敏感地意识到一个问题:欠钱的是旧厂,那这家旧厂到底是关了还是停了?旧厂的不同处理结果对谢先生能否收回货款有着截然不同的影响。
因为作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如果旧鞋厂只是停产却仍然存在(以工商登记资料为准),那么旧厂及其法人邓老板就仍是货款债务的责任方;如果旧鞋厂已经注销,那么邓老板将不再需要为这笔债务负责,因为欠债的责任主体(旧鞋厂)已经消失。
谢先生吓了一跳,赶紧到相关网站去查询,幸好邓老板原来那家鞋厂还处于正常状态,并未注销,算是长舒了一口气。
欠债老板:告我也行,查封也行!反正就是还不出钱!
不过,当谢先生带着栏目组和周律师一行来到了邓老板现在的鞋厂。出乎大家的预料,邓老板很快就来到厂办公室,没有丝毫避而不见的意思,并且对于还欠谢老板的债也是直接了当的承认。
周律师准备直入主题,促成双方协商出一个解决方案。可没想到邓老板面对周律师的各种方案提议,就是一概不松口。邓老板说出了自己的情况,说鞋厂的资金也很紧张,实在抽不出钱来还给谢先生,哪怕只是区区1万多。
此时的调解陷入僵局,眼看谢先生又要克制不住情绪。周律师对邓老板晓以利害,宣讲当前国家对于司法强制执行上的严厉态势。可邓老板依旧不松口,总之一句话:告我也行,查封也行!反正就是还不出钱!
为了能促成此次调解,周律师特地为双方拟写了还款承诺书,但也被邓老板拒绝签字。谢先生再也没有了继续谈下去的心思,他愤而离场,表示一定要把邓老板告上法庭。
都说借钱容易还钱难,谢老板的遭遇也给了大家思考,讨债也是要讲究“章法”的。那么面对欠钱的老赖,到底是该以暴制暴,还是另有奇招呢?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合伙人王静律师有话说。
欠债还钱 是天经地义的事,
但有些“老赖”死活都不肯还这个钱,
这到底是什么样的心理?
王静律师认为,这主要是因为欠债人不觉得欠钱是一种违法行为,感觉只是是道德上的亏欠,法制观念还是比较淡漠。
说到欠钱人的法制观念淡漠,其实追钱人的债主,法制观念也不太强。
有一些中小微企业的老板,他们在寻求合作的过程中,可能都是一个熟人社会。在主张自己权益时,通常会考虑到自己所处的社会关系,过激的行为是否会导致商业伙伴负面的看法。另外一个就是对司法的程序不是很熟悉,认为自己维权的时间、精力和经济的成本比较大,因此会有所顾虑。比如说诉讼费、律师费还有执行难,执行的时间比较长等问题。
面对欠债不给钱的人,
难道就没有制约他的办法了吗?
王静律师表示,可以申请法院判决,若欠债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仍不履行的,就可以将其列为失信人的黑名单。
一旦列为黑名单,生活、工作、经商各个方面都将受到约束,比如说他不可以乘坐飞机,不可以住星级的宾馆,然后不可以乘坐G字头的列车,还有自己子女的上学也受到影响,另外包括装修房屋 旅游这些高档的消费都要受限。而由于上了失信人黑名单,还会导致社会的负面评价,影响合作伙伴对其信任。这些都会给到失信人一个很大的压力,促使他来履行还款责任。
面对口头协议这样一种情况,
怎么样能够尽量减少这种风险呢?
王静律师建议,在选择合作伙伴的时候,首先要考察对方的诚信,可在工商局、最高院的官网上查询,可以查到合作伙伴有没有上黑名单以及是否曾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等信用情况。
还有就是保留相关的证据,不是全部采用口头协议的形式,最好有一些书面的证据。比如合同、转账、送货单等,还有会议纪要、邮件、微信这些电子证据,都尽量的保留好,以便今后主张权利的时候,为自己所用。
看来面对欠债人不还钱
其实光是意气用事是不行的,
还要用合理合法的手段,
来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一个诉求~
来源:法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