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各地2019年1月~4月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及相关省、市、县的典型案例。前4月,全国共下达处罚决定书36465份,罚款金额28.06亿元,案件平均罚款金额7.7万元。
1月~4月,行政处罚案件数量排名前五的省份为:广东、河北、山东、江苏、河南;行政处罚罚款金额排名前五的省份为:广东、江苏、山东、河北、河南。
行政处罚案件数量排名前十的地市为:广州市、东莞市、衡水市、石家庄市、邢台市、邯郸市、苏州市、成都市、中山市、深圳市;行政处罚罚款金额排名前十的地市为:东莞市、中山市、广州市、苏州市、贵港市、无锡市、深圳市、佛山市、唐山市、临沂市。
前4月,全国共查处五类案件6407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04件,罚款金额16079.48万元;查封、扣押案件4090件;,限产、停产案件633件;移送行政拘留1078起。
五类案件数量排名前五名的省份是江苏、广东、河北、河南、陕西。五类案件数量排名前十的地市为:泰州市、沧州市、东莞市、西安市、新乡市、临沂市、开封市、廊坊市、无锡市、广州市。
▲2019年1-4月环保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区域分布表
▲2019年1-4月一般行政处罚案件数及罚款金额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