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国务院发布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将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其中包含9个与包装印刷业相关的项目。
与包装印刷业相关的9个项目包括:
(1)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许可
(2)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许可
(3)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
(4)印刷业经营者兼营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审批
(5)音像制作单位设立审批
(6)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设立审批
(7)音像复制单位设立审批
(8)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设立审批
(9)设立可录光盘生产企业审批
可能很多人对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有点疑惑,在这里简单说明一下,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先证后照”还是“先照后证”的问题。
许多行业的前置审批事项对企业的场地、房屋及设备等方面有很多的要求,你如果不取得营业执照就不能开立银行帐户、就不能购置土地、房产到自己的名下,更不可能达到前置审批要求的条件,取得不了前置审批就办不了执照。所以对于很多打算自己创业的人来说,就陷入了一个“死循环”。
所以,后置审批在很多方面有利于有创业想法的人不至于在行政审批环节耗费过多精力,甚至是胎死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