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印厂业务员为了能得到印制宣传读本项目,向某局局长行贿3万元。近日,广西靖西市人民检察院以行贿罪向法院起诉被告人蒋某。
2015年2、3月份期间,被告人蒋某作为河南省商水县某彩印厂的业务员,在德保县开展宣传资料推销业务。为了确保德保县某局向其订购宣传读本,蒋某给予该局局长何某(另案处理)3万元。之后蒋某与何某私下定好每本宣传读本的采购单价,再由蒋某串通两家公司进行虚假招投标,蒋某因此顺利成为德保县某局采购宣传读本的供应商。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蒋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3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遂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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