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有一个财税小伙伴咨询我一个问题,该小伙伴在一个外资企业做财务工作,公司是一家二级纸箱包装厂。老总给了她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内容是购买1吨润滑油!公司之前也采购过,但是没有这么大量,能不能记账,让这位朋友犯了难!
类似于油,包括各类润滑油等不能全部消耗掉的油类,在环评报告上都有记录,这个都是根据企业申报的产量计算的,是有科学依据的!
假设税务机关和环保部门联合查账,怎么解释?
如果承认用了这么多油,那么环保部门就会跟踪废油是如何处理的,是不是专业找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处理,不是的话环保部门的罚单肯定是要下的。
如果承认没用这么多油,那么税务部门就更不用说了,一定会连罚款带滞纳金的!
环评报告对大家来说,有人觉得陌生,有人觉得熟悉,但是在环保日益重要的今天,特别是2018年环保税将要开始征收,谁敢保证税务部门和环保部门没有进一步的合作呢!所以大家也回头看看企业的环评报告,做到心中有数才不会被老板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