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记者从江西省吉安市环保局获悉,自2017年年初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工作以来,吉安市严格根据国务院和环境保护部、省环保厅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国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截至目前,吉安市已核发排污许可证29张,其中火电2张、造纸16张,两大行业均于6月21日提前完成核发任务,水泥、电镀、皮革三大行业将于年底前全部核发完毕。
为确保此项改革有条不紊地开展,我市从责任分工、培训指导和强化宣传三个方面展开工作。制定下发了《吉安市核发新版排污许可证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排污单位许可证核发工作分工明确,管理到位。
《方案》明确首批造纸及火电项目的排污许可证核发以市局为主,各县(市、区)环保局应抓紧督促协助辖区内企业做好排污许可申报工作,市局环评科负责总协调,市局总量科、监察支队、污防科、监测科负责相关排污申报表格的审核,行政审批科负责排污许可的受理及发放,将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工作人员,任务及分工明确,为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构建了组织保障。
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涉及面广、核定内容多,为规范我市排污许可证申领、审核、发放、管理,市环保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排污许可证核发的学习培训。重点学习了国家排污许可证制度相关政策解读;2017年我市排污许可制工作安排和要求;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介绍与演示等相关文件。同时,编印下发了《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资料汇编》,将该资料汇编下发给各县(市、区)环保局及辖区内有关企业。
同时,该局通过机关网站宣传、印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将排污许可证的重要意义、申领程序和各项表格的具体填报方法加以宣传,提高排污单位对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知晓率和重视度。